企业承包合同书
为了认真彻底落实《矿山安全法》、《煤炭法》、《矿产资源法》,加强企业内部管理,将恒山区煤业公司所属矿井实行统一管理,现将恒山区煤业公司资源范围内的矿井承包给 经营管理。
以下煤业公司称甲方,承包人称乙方。
一、 承包方式和承包期限;
甲方对乙方承包方式为大包,乙方所处原煤自己销售,甲方按照条件及现有生产能力,切实可行的落实各井的年管理费指标,乙方每月28日前将当月的实际产量上报公司,公司地测科经当月测量核实产量报区税务部门,各井口须自我完税。
二、 各井的年管理费用每月10日前,必须上缴到公司财务科,每月五千元,全年五万元。
三、 、乙方承包自筹资金,自主经营,自负安全,承包期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 承包前,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安全资源保证金 万元,安全资源保证金承包前向甲方一次交清,如不上交,不允许生产。
五、 承包期间,乙方必须承担林业费、资源费、土地费、电费等一切生产中的费用。
六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总的原则是,监督、检查、知道、服务,促进我区煤炭事业的安全生产和保证资源的合理开采。
1、 安全管理,甲方负责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作用,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违章指挥,违章作业现象,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期限及时处理,如隐患处理不及时,给予重罚并停产整顿,直至安全后方可生产。
2、 技术管理,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,测量等工作对各井的工程图,作业规程进行及时填报和编制,并负责各矿采矿证的年检及换证工作。
3、 甲方有权下达生产计划,有权向乙方下派各项合作的社会义务。
七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、 乙方承包期间均享有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权利、依法经营,按章办事。
2、 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,新工人必须培训后上岗。
3、 乙方生产过程中,出现任何伤亡事故,必须向甲方回报,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善后事宜,但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全部承担,包括上级罚款。
4、 乙方在生产中有权要求甲方给予技术咨询,如发生资源纠纷,甲方帮助协调解决,直到合理开采。
5、 承包期间,乙方不许随意卖井口,转让井口必须向公司交申请,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转让。
八、 其它
1、 本协议全部条款如与上级政策、法令、法规相抵触时,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。
2、 乙方井口如安全不合格呗关停,出现一切后果,乙方自己负责。
3、 乙方井口在闭坑前3各月必须向甲方承报闭矿报告。
4、 各直属矿井的设备租赁费,每年向煤业公司上缴( )
元,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按月上缴,每月10日前上缴财务科。
5、 此合同一式三份,甲、乙双方各一份,在签合同时,乙方必须向甲方预交三个月的管理费,以后逐月的管理费每月10日前上缴到公司财务科,此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6、 自2003年签定新合同起,以前合同一律作废,以前所有债权、债务、煤业公司概不负责。
恒山区煤业公司的公章
甲方:高广富(还有一人名字不清楚)
乙方:丰 光
恒山煤业公司
二00三年一月一日